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所在城市:北京 发布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招聘类型:科研院所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次数: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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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以下简称东方医院)于1999年12月12日正式开业,是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单位、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首批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北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东方医院学科门类齐全,重点专科林立,综合救治能力强,中西医并重,致力于疑难危重疾病的救治,致力于健康中国建设,致力于中医药国际化的推广,致力于建设医教研一体化发展的现代化学院型医院。

东方医院现为一院三区:方庄院区、二七院区(西院区)、经开区院区(南院区),编制床位1377张。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医疗等各类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定向)及出站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收条件和待遇

   (一)招收条件

   1.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鼓励愿意从事中医药研究的交叉学科博士报考。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1)科研博士后: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助力合作导师团队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临床博士后:优秀应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人员从事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能力,具备创新型、复合型的中医临床医学拔尖人才的培养潜质。

   2.本校培养的博士,一般不能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本校在职职工,不得申请进本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待遇参照专技十级兑现基本工资,绩效参照《东方医院博士后管理规定》及我院绩效管理规定支付。医院为博士后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根据在站期间考核结果,另行给与绩效2-16万。深圳医院和我院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进站后薪酬待遇由深圳医院承担并直接发放,由深圳医院缴纳社保,博士后的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外医院。

   二、招聘计划

   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3年第一批博士后招收计划》(附件1)。

   三、材料要求和报名时间

   1.材料要求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附件2)。

   2.博士后申请材料电子版按照附件2中的申请材料目录排序,打成一个压缩包,并命名为“拟申请博士后单位+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各博士后招收单位管理人员邮箱(邮件标题与申请材料压缩包名称一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发送电子版申请材料后,请与各博士后招收单位管理人员电话确认。

   四、联系方式

   1.博士后招收单位管理人员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10-67689930 邮箱:dfyyrsc@163.com

    2.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53911049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人事处

   2023年4月28日

 

2023年东方医院博士后招收计划.xls

 

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进站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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