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四批博士后招聘启事

所在城市:北京 发布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招聘类型:科研院所 发布日期:2020-10-15 浏览次数:586
来源地址:http://www.bucm.edu.cn/zpqs/64654.htm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秉承“勤求博采、厚德济生”校训,倡导“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文化人”宗旨,弘扬“追求卓越、止于至善”精神,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为人类健康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为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育、科研、医疗、中医药文化传播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我校是全国中医药院校中首批建立博士学科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现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中药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中西医结合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020年第四批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已启动,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博士后,热忱欢迎优秀青年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收条件和待遇:

(一)招收条件

    1.博士后招收人员一般应为海内外高水平高校或高水平研究机构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申请人一般应为年龄不超过35岁、博士学位在近三年内获得的非在职人员。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中医学博士学位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影响因子在2.0及以上的SCI研究论文1篇或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文章3篇。

    (2)获得其他专业学位的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影响因子在2.0及以上的SCI研究论文1篇。

    (3)如申请人在近三年取得高水平重要学术成果(如高水平学术论文、学术专著、发明专利等),经至少3位专家推荐(附专家亲笔推荐书,不得用打印件)并经学校认定,入站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本校培养的博士,一般不能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 本校在职职工,不得申请进本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待遇

     1.参照我校副教授标准核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资待遇。每月享受5000元的租房补贴。

     2.设立博士后卓越贡献奖,根据其在站综合表现和考核结果,学校每年奖励获奖者不超过10万元奖金。若该年度成果特别突出,在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奖励金额可再增加。

     3.对于优秀的在站博士后年薪可超30万。

 

二、留校基本条件(不受留京指标限制):

(一)思想品德端正,遵守社会公德与学术惯例,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身心健康,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在站期间综合表现突出,达到出站条件,动态考核结果等次均为良好以上,获得合作导师、二级院所的共同推荐。

(三)在站期间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2.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3.学术论文论著:

     中医学科:在站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与研究报告相关且影响因子在3.0及以上的SCI研究论文1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经同行专家审定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专著。

     中西医结合学科、中药学科:在站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影响因子4.0及以上的SCI研究论文1篇。

(四)拟留用博士后人员年龄不超过37周岁。

三、招聘计划

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0年第四批博士后招聘计划》(附件1)。招收名额以实际下达为准。

 

四、报名时间

     博士后接收简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申请材料投递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以邮戳为准。

 

五、材料要求

     具备条件的申请者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目录》(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

 

六、联系方式

合作导师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二级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姓名

联系电话

1

中医学院

胡老师

53912018(手机:15811220906)

2

中药学院

李老师

53912101(手机:17810343628)

3

生命科学学院

裴老师

53912158

4

针灸推拿学院

张老师

18611454183

5

国学院

王老师

15120018797

6

管理学院

王老师

13811127260

7

东直门医院

薛老师

010-84013258

8

东方医院

许老师

010-67689930

9

第三附属医院

刘老师

010-84853461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391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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